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4个岗位5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1、初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
(1)电离辐射监测A、电离辐射监测B、电磁辐射监测岗位复试包含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专业考试重在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结构化面试,重在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专业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专业考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财务岗位复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初试占40%、复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http://www.rmtc.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28869020(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288608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点击下载>>>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招聘计划表ss.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