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7日后出生),取得气象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7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4月7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西区升华路6号中山市气象局人力资源科(503室)。
4.交通路线:乘坐024路公交车到“气象局”站可到达。
5.联系电话:0760-88616830,联系人:余先生、梁小姐。
6.投诉电话:中山市气象局纪检组,0760-88616982。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要求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与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相片(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
7.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部分气象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21年4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气象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气象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气象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请考生自行复印。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参加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本公告由中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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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x.doc
2021年中山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doc
2021年中山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x.docx
中山市气象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