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最大为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最大为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最大为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最大为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26日09:00—2021年4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6日09:00—2021年4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6日09:00—2021年4月1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26日09:00—2021年4月1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自报名截止之日起,所有满足条件人员择期组织考核,具体以我院通知为准。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考核。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笔试、面试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我院将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专家成立专家组。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并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本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博士研究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56226192
联系人: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5)56226170
联系人:肖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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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