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形式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救护车司机2名,编制外聘用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端正,热爱驾驶员工作,自觉维护医院工作人员形象。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7)报考前须经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上夜班;
2.学历学位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男性,年龄40岁以下;
4.驾龄6年以上(含6年),持有B2机动车驾驶证,有B1及以上驾证优先,无不良驾车习惯,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记录;
5.具有一定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技术;
6.退役军人或有开救护车经验者优先。
年龄测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招聘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发布信息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所需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件至syfyrczp@163.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应聘驾驶员+姓名);
3.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②《三亚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附件中签名处需手签);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④岗位要求所需要的驾驶证书;
⑤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⑦应聘岗位需要的佐证材料(如由单位出具6年驾驶经验证明)。
4.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③请应聘人员经常关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http://www.syfybjy.com.cn/)上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紧急招聘符合条件人数比例按1:1开考。
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成绩占60%,按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及实际操作(路考),由我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排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公开招聘的考生根据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数。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操作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实际操作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体检由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在收到通知3天内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逾期不交声明书,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结果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递补人选确定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操作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实际操作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招聘公信息均在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0898-88023969(王老师)
监督电话:0898-8827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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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