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共19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2《五指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学历要求: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2《五指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要求:满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如岗位另有年龄规定的按岗位规定的年龄;
(七)如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要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或单位证明(以上证明均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公告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7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8:00至2020年11月16日18:00(7天)。
(二)报名网址:
五指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700
(三)报名初审提交的材料: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电子版或相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相片(电子版),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电子版或相片。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须提交。属应届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如还没取得毕业证的,需由学校出具有本人相片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
定向岗位只接受服务于五指山市且是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服务于五指山市且是2020年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不符合岗位要求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审核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上公布。招聘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数达到1:2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定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六、考试
五指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并确定面试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工作经验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本人关于未违反计划生育的书面承诺;考生本人关于无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在时限要求内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属应届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原件可以延长到聘用前提交,如聘用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经审核后,均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公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或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应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公开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人数均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4.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如考核招聘的同一岗位且进入体检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5.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成绩:
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定向岗位只算面试分数。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选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
如有体检不合格产生的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体检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则取消该岗位。
(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考察材料。
八、公示
(一)公示。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举报核查。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
九、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五指山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管理,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五指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五指山市财政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及评卷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命题及评卷;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人员档案审核及相关聘用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相关考务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开展工作。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20年10月3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五指山市户籍是指在2020年10月3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五指山市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六)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关网站公告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一)五指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五指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0898-86624490
(五)监督举报电话:0898-86622031,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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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