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6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涉纪、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国家指定机构,在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业务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价格认定人员3名,综合业务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详见:《2021年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登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网址:http://zppt.fgw.sh.gov.cn:8081/fgw_zppt/),填写并提交《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查筛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3、组织笔试面试
按照岗位要求,组织笔试。根据笔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地址为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愚园路900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00-16:30,咨询电话:62125035。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考察。
5、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人员将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7、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享受相应职务级别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邮箱:jgrzzx1201@163.com
电话:53752325
传真:53752325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1201室
邮编:200003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
2021年4月6日
下载附件附件: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市价格认证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