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财务核查人员是指协助省财政厅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机构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任务是:协助财政对各级财政、行政企事业单位各项财税政策法规的落实、资金和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事项的检查核查。
二、报名条件
1、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财经基本法规,掌握财务、会计和稽核、会计电算化等专业技能,并有相应的财务核查综合分析能力。
3、具有大学财经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单位、公司从事财务会计、稽核审计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会计师(审计师)以上专业任职资格五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4、身心健康。
5、年龄在50岁以下(含50岁)。
6、青海省内常住人口或有省内居住证的专业人员。
三、招聘程序
1、资格预审。主要审核职业经历、任职资格、职业操守等。
2、笔试。主要考核财务核算、核查及分析能力。笔试成绩占60%。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40%。
4、体检。经笔试、面试后,按照总成绩排在前6名的进入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招聘结果。
6、培训试用。考核合格需聘用的人员,由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短期专业培训后试用三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财务核查人员采用聘用合同制。工资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参照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聘用人员及有关待遇发放,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缴费。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30号青海省财政厅七楼7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3660227
邮箱:qhczjdj@163.com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能够证明本人主要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四)本人工作简历以及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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