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热爱京剧事业;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北京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京外生源需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报《国家京剧院招聘2021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将《国家京剧院招聘2021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为文件名,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cnpoc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剧院人事部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由剧院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若所报考岗位取消,符合另一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3.考试。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演员、演奏员岗位初试为现场展示(成绩90分及以上人员具备复试资格),其他岗位初试为笔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具备复试资格),复试为面试。具备复试资格人员,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复试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者不再通知。
4.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演员、演奏员岗位综合成绩90分及以上人员纳入考察范围,其他岗位综合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纳入考察范围。纳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考生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剧院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考察和体检有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的,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正式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平台及国家京剧院官方网络平台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注意事项
1.应聘演员、演奏员岗位,报名时需确定应试剧目(详见报名表)。
2.报考演员岗位的考试人员,考试时须扮妆,并自行安排伴奏人员;考试当天携带个人简历(10份),简历中必须有参与剧目演出的彩色剧照;考试当天请佩戴口罩,考试前14天内未到访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遵守考场所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经剧院研究决定考试、考察或体检方式。确需调整,另行通知。
4.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58519610联系人:王老师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2号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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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京剧院招聘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演员、演奏员).doc
2021年国家京剧院招聘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其他专业).doc
国家京剧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