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数据中心为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为进出口企业和执法部门提供电子口岸信息服务,电子口岸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与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电子口岸计算机互联技术标准拟定,电子口岸安全认证,相关咨询服务与培训。数据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在保障海关业务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贯彻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人才优先,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数据中心及所投资公司拥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及各类专家100多人,中心及员工曾荣获十余项国家级奖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3名(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名研发工程师、1名系统工程师,京外生源,可解决北京市常住户口;1名研发工程师,京内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岗位职责与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
(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公开招聘专栏”、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等机构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材料。
1.报名材料
应聘者将《岗位申请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r@chinaport.gov.cn,电子邮件题目以“姓名+岗位+毕业学校”;同时将填写好的《岗位申请表》纸质版本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通过邮递(挂号信或者EMS)寄至数据中心。报名材料包括:
(1)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在校成绩单。
(5)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成绩报告单、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主持科研课题的入选通知书或实习鉴定。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8)学生证复印件。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17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邮递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公布名单。
六、组织考试
报考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人数达到1:3的方可进入笔试。未达到人数要求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主要考察计算机专业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评价考核,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成绩之和计算。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公开招聘专栏”、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身份证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公开招聘专栏”、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85193551;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85193792;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邮政编码: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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