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简介
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城镇化和新型城市建设理论政策研究、咨询与国际合作及相关规划、相关会展与培训服务等工作,主要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心工作服务,同时面向社会为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全脱产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专业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包括2个岗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等要求见下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每人仅可报名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接收简历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截至时限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为contact@ccud.org.cn,邮件标题和《考生报名表》文件名格式统一为“生源地+大学名称+学历+姓名”。
2.《考生报名表》(见附件),要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客观描述个人政治思想、理想信仰、职业规划、主要研究成果和其他应说明情况的材料,请用WORD编辑内容,篇幅不超过1000字。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5.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如是京内生源,提交户口本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与考生1:4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4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应以邮件的方式确认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档案审核后,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或体检中出现问题的,或拟聘用人选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我中心官网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1.请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携带提交的报考材料原件,我中心人事部门进行复核。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上述环节中,涉及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等内容,以我中心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招聘工作中,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68538669
纪检监督电话:6853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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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docx
2021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考生报名表.docx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