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四)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五)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六)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七)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八)云南省饲草饲料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九)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十)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十一)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十二)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以上12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各岗位招聘条件和年龄条件详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4月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三农”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网址:https://nync.yn.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申报本人“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云南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云南健康码”异常,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0:30。
5.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本次招聘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即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人员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24:00完成网上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由省人事考试院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0:30登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s://nync.yn.gov.cn/)进行公布,取消或裁减的招聘岗位相应报考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填报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1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三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的报考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用于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告。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免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紧缺专业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主要针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向社会发布。因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所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18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六)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1677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监督电话:0871-65653565
(三)网址:https://nync.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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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1年版).pdf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