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单位2个,名额共5名。具体单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21年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时点进行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含1985年4月12日;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含1980年4月12日。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具有文物保护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5.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6.运城市(含各区、市、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学历、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详见《芮城县2021年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本科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专业分类参照《2018年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
报名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具有文物保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专业可不受限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芮城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上级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芮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7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310办公室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应聘介绍信)、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提交《芮城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红底1寸照片2张。
(三)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直接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未超过1:5(含1:5)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可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拟招聘名额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
拟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时,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堂考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采取调档审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聘用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于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聘用
1.招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芮城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人社部门下发聘用通知,按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未能正常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8720585(县人社局)
0359—3087208(县文旅局)
监督电话:0359—2660316(市人社局)
0359—3028500(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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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