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计划选聘3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1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1年4月25日前取得;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其须在2021年4月25日前为中共正式党员。
4.“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范围界定详见附件3。
5.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应聘的,可应聘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从惠民县入伍的或惠民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应聘的,可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
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6.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的惠民县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5日),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可以应聘惠民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的定向岗位。
7.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满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相关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0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imi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1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信息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对应。(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可视为同一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务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1︰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邮箱hmxgwyb@163.com,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拨打电话0543-8197032、6977587进行确认。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综合类同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务必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1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543-8197032,697758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543-5321482
附件:
附件1:2021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惠民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基层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