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昌平区2021年各镇、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昌平区2021年各镇、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1年4月28日9:00至4月30日17:00,报考者登陆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http://cprc.com.cn)公开招聘板块,点击“考生入口”注册,选择报考岗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一份报名表。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的电子照片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后发送至所报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资格条件表),需保证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清晰完整有效,否则无法审核通过。
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4月30日)报名,以避免因未通过审核而错失报考其他岗位的机会。
2.资格初审:2021年4月28日9:00至4月30日17:00,各招聘单位结合考生发送邮箱材料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二)打印准考证
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的报考者,登陆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http://cprc.com.cn)公开招聘板块点击“考生入口”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后点击“打印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
(三)笔试
笔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管理岗、通用专技岗(财务类)、其他专技岗笔试大纲详见昌平区政府网站。
(四)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比例不满1:3的,应在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签字”处需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7.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
(五)面试、实际操作
面试实行百分制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全区统一组织管理岗位面试。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岗位(含通用专技岗位)的面试工作。
面试安排请及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专业技术岗位(含通用专技岗位)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天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平均分。
(七)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办法开展体检、考察工作。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安排请及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昌平区政府网站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年龄计算。如:30岁以下是指1990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以下是指1985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员。
(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资格(资质)证书、工作经历年限等资格条件,考生需在2021年4月28日前取得(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八)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目录执行,请考生仔细查阅。
(九)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十)咨询电话及网址
政策咨询电话:010-69747927;
监督电话:010-80105162;
昌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或进入首页点击“政务公开”中“人事公招”中“公招信息”。
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详见《昌平区2021年各镇、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附件:昌平区2021年各镇、街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xls
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