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1名,引进详情见《惠水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适应引进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定向到其他县(市)的2021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七)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截止2021年4月23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1届毕业生;
3.截止本次引进报名之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1. 截止2021年4月23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4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惠水县首创城北办公区三组团二楼)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公告指定报名处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毕业证、学位证(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习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人才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测评
测评采用试教方式进行,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现场试教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设定测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测评时间:待定,以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引才公告为准。
测评地点:待定,以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引才公告为准。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县人社局与之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并体检合格的考生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可进行一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的该职位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校规校纪;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六)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21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八)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聘用审批
经报名、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聘用对象。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违反本实施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服务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办理。
招聘计划未完成的职位,可在2021年内继续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6221862(惠水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4-6221197(惠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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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