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
将纸质报名材料寄送至: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10层),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退回。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zx@fjsjyt.cn,邮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照片为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以上均为必需材料,存在缺漏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请注意及时查询。
五、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体温异常的(≥37.3℃),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无法提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其中,2021届毕业生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经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站。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10层
邮编:350003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591-87832565,0591-88500498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教育厅人事处和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482(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0591-88500497(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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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