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考选范围
1.在临沂市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高等院校、公立医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下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事业人员。
2.费县籍(籍贯或原户籍为费县)在临沂市外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事业人员。
3.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费县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费县常住户口,在临沂市外工作的公务员、事业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有报名意愿的,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根据考选计划进行报名。
公务员可以报考行政岗位、事业岗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行政岗位的,还需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2〕42号)中规定情形。事业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事业岗位。
公务员是指现在公务员岗位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事业人员是指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勤恳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好;
3.作风务实,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口碑;
4.按规定程序进入公务员、事业人员队伍,档案履历清晰,无重大存疑问题;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现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14日(报名结束之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身份、年度考核结果等信息,以干部档案中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未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批同意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任职试用期的;
8.按照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5月14日(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地点为:费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费县政通路2号费县县委楼一楼西侧)。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2021年费县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需经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②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1份);③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④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1份);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⑥诚信承诺书(1份);⑦临沂市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材料或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费县工作和常住户口证明材料;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准备好材料并按顺序整理后,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其中,提供材料的第1、2、5项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比如“张三371325XXXXX”),通过外网邮箱发送至“fxxwzzbgbk@ly.shandong.cn”)。逾期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照考选岗位资格条件,费县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考选岗位计划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考选岗位或相应核减考选岗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考选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公开考选岗位计划的比例为3:1(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选计划1-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考选计划3人(含)以上的,考察人选差额2名。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赴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应回避情形,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同时,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
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文写作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员主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经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调到考选单位进行岗位任职试用,时间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考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须慎重考虑、诚信报考,在考选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背诚信承诺、恶意报名等情况的,即时终止考选资格,并函告所在工作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后,中途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中途无正当理由放弃的,5年内不再接受参加费县组织或需费县推荐的各类公开考录考选或调配申请。
咨询电话:0539-5225702。
附件:
附件1:2021年费县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doc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