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湘江河畔,株洲市繁华的核心地带——中心广场,校址为建设中路61号。学校开设开放教育专科专业34个、本科专业21个,共享全国著名高校的名优师资及精品课程。现有在籍学生10000多人。办学四十年来,先后为社会输送了专科和本科毕业生20余万名,非学历教育培训达28万多人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岗位所学的学历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2021届毕业生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原件查验。
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年龄最低学历最低学位专业要求
教师专技岗位1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硕士不限
注:28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广播电视大学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公布。其他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广播电视大学官网。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结束。
应聘者直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发至电子78969112@qq.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075757827
现场报名:在招聘考点现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株洲广播电视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2021届毕业生可凭就读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学位证,其他各类荣誉证复印件等材料;
3.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反面写上毕业学校及姓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开展面试工作的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进行审核,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
学校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交谈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不超过岗位数1:3比例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备考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说课前进行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在说课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说课成绩合格者即与学校签约(请考生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考试结果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株洲广播电视大学官网公示。
3.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设置宣讲和招聘考点(应聘者可提前到考点学校进行接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株洲广播电视大学官网和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
4.相关要求
评委小组在说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线,说课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如考点参考人员全部不合格,将取消本轮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和考察
拟聘对象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我单位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我校将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1-22780616
监督电话:0731-2278061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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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广播电视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株洲广播电视大学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