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能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8日之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五)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021年12月
(二)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毕业院校+博士研究生+专业”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xszxyjhyyzp@163.com。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核
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考核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并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我院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薪资待遇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享受相应安家费、科研经费:
1.博士A类:①毕业于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高校与研究机构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双一流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②本人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相关高水平论文,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博士B类:①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院校或行业领先院校,具有良好的学习工作背景;②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3);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相关较高水平论文,在本学科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博士C类:①有良好的学习工作背景;②本人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③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相关论文,在本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CD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根据引进博士的类型和层次的不同,分别对应下表享受相关待遇,涉及经费均为(税前,金额为人民币,下同):见附件
2.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的方式由招聘博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同意后予以资助,但需按照医院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3.安家费分三年支付。
七、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351-2150713
监督电话:0351-21507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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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