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现从事工作、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具备教学、科研、教改、指导实践和学生管理等能力;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中级及以上职称应聘教师和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中级及以上职称应聘医师、护士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教师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由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的正规渠道评审或考取。应聘岗位的专业,均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18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7、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
高技能人才岗位和高级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中级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9点至5月20日16点;
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21年5月18日11点至2021年5月21日16点。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登录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在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如实地提供用人单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得作任何修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参加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寸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大赛获奖证书以及反映个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和能力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2、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院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报名合格人选,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学院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不予通过;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还需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系统中自动生成《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现场确认时间及所需资料,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另行通知,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及时关注。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综合评分不得低于70分。考试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属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考察前,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考察体检工作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考察体检期间弃权者出现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成绩名次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招聘人选。
2、体检。体检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5、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教师、辅导员和高技能人才,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聘任可不受招聘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6、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公告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90172,8390060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址:www.lyvu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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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xls
2021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师和教辅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