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和体育事业,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5.具备《南京体育学院长期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0日。我院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12月29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12月30日16:00。
4.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12月30日16:00。
5.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12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周末、节假日或寒暑假时间顺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南京体育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学院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现役运动员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和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
我院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到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面试按照南京体育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考核时间和具体方式以南京体育学院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体育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755802
联系人:俞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体育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
进行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电话:025-84755826
联系人:杜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体育局
举报电话、传真:025-5188977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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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体育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