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性质
引进专业化优秀人才5人,具体岗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二、引进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人员招聘优先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六)专业要求:化工与制药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材料化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专业。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填写《2021年嘉祥经济开发区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附件2下载),连同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以”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xjjkfqzhb@163.com。嘉祥经济开发区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5月14日18:00前完成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
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嘉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楼会议室。
现场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嘉祥经济开发区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3)、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到证,同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张。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本人领取《面谈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
面谈由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经面谈筛选后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谈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谈情况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时间地点由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通知。
面试由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三)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服务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嘉祥经济开发区总量控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管理。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嘉祥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办法》(嘉开工委〔2020〕6号)执行。
五、其他
1、此次人员招聘实施过程中的公告、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