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研究生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本专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和本科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具体详见《赣州市人民医院2021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均为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2020年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中已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尚未完成体检考察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全科特岗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4月30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4月30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8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等资料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rs.gzsrmyy.com/zp.html#/,参照《招聘报名须知及简历填写模板》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4.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1年5月20日以后);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和考核有关事项
(一)考试和考核时间:2021年5月15日-16日,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5月12日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各岗位考试和考核方式:
1.研究生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1)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100分,在总成绩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各招聘岗位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70分(含70分)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2.本专科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1)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100分,在总成绩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含同合格分数线成绩)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专业技能考核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专业技能最终考核成绩须达60分(含6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本科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1)采取“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各占50%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含同合格分数线成绩)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非医疗卫生岗位的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知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知识、公文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赣州市情等。
5.入闱体检和考察: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取成绩高分者。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造成的缺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至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严肃招聘考试纪律,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招聘全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生报考咨询电话:0797-5889205,5889873
监督举报电话:0797-588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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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