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财务工作人员1名;
2.办公室综合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岗位工作;
5.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的办公软件等;
6.财务工作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持有会计证者优先;办公室综合工作人员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2.所需材料:《梧州市龙圩区2021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大一寸免冠相片2张。
3.报名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政贤路18号龙圩区北办公区1号楼206室。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和实施。具体面试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
(三)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对象的体检需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广西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在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楼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被聘用方签订双方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签订合同后,由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在经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可续聘。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工资待遇
工资181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按国
家规定缴交“五险”社会保险。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制度,接受龙圩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及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272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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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