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所有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1.完全符合我校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门认定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企事业单位、机关公务员等在职人员不在我校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3.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4.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以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云南师大附中2021年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和云南师大附中网站(www.ynsdfz.com)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外地应聘者可由他人代为报送材料或通过邮递方式报名(信封上需注明应聘材料)。
恕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所投个人材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31日上班时间,周末、节假日可将简历放门卫室“公开招聘简历投放处”。
3.报名及邮递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洪源路36号云南师大附中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电话:0871—68313686、68312226
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朱老师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者按照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制作求职简历,请按以下目录制作:
(1)云南师大附中2021年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可在网站下载)
(2)亲笔书写的自荐书
(3)简历(受教育情况从高中开始)
(4)学历学位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考试通过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2019、2020年毕业的择业期毕业生请提供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9)荣誉、获奖、相关技能等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3.求职简历中提供材料的原件,将在领取准考证时审核,若与提供复印件不符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者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四)报名资格审核
1.由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云南师大附中网站公布,应聘人员于6月9日下午登陆学校网站www.ynsdfz.com查询,并了解笔试相关通知;
2.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将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重新组织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云南师大附中网站www.ynsdfz.com公布的通知安排到校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
1.考试
①笔试:主要考察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②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面试人员。
③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试讲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面试安排可于笔试结束次日登陆云南师大附中网站(www.ynsdfz.com)查询,试讲安排由我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满分为100分
④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学校不予聘用。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和人品为人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达不到学校要求的,不予聘用。
被考察人在考察环节时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或由毕业学校出具的该毕业生能按时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书面证明)。
3.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将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合格分及以上)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4.公示
我单位对所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含考试、考察、体检),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云南师范大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公正,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操作,严禁营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者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65141568(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65911838(云南师范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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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