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患有精神病史、吸毒史,或头孢类、青霉素类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
(二)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为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考生人员年龄须≤28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含)
3.历届毕业生须提供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本科生需另外提供学位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上证件原件。
4.拟聘人员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相对应的学历证书。
5.招聘报考人员须具有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实习经历(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相应实习证明原件或实习手册原件;
6.因实际工作需要,女生身高在1.58米及以上,男生身高在1.68米及以上。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fysfnetyy.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5月20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
1.提供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fysfnetyy.pzhl.net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1年5月21日12:00前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说明:为确保招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医院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名考试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5月23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5月26日9:00开始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护理类专业知识》
两科。《职业能力测试》和《护理类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20分,专业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
②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
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者一并录取。
2.资格复审
对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实习证明、高中毕业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
资格复审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护士资格证、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及高中毕业证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考生中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者一并录取。
(四)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拟录取人员入院前社会表现情况及报名资格条件。
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替补考生中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者一并录取。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完成并上报备案后,录取人员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力资源部计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医院招聘。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考试制度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对报考人员加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凡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和除名处理的人员终身不得到我院应聘。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替考者及被替考者的法律责任。
五、岗位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试用期6个月,一年后转正定级。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社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六、监督、指导: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558-6669026(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医院监察效能办)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我院在法律范围内对本招聘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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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