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性质
慈溪市财政局编外用工人员。
二、招聘指标
财政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共2名,男女不限。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具有慈溪户籍的本市居民(以2021年5月13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除研究生);
4、专业要求:大专:财政、税务、会计专业;本科:财政学、税务学、会计学专业。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备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1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58号,慈溪市财政局811室。
3、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见附件,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二)资格审查
1、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领取笔试通知书。
2、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占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现象,参加体检人数超过招聘指标的,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报名资料有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沈老师0574-638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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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