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管理辅助岗位2名、窗口管理辅助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慈溪户籍(以2021年4月3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且符合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303室(北三环东路1999号),联系电话:0574-6393820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张贴完整)。
4、其他说明:(1)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2)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将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和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若总成绩相等则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等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致名额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考咨询电话:0574-63035755。
2、本公告由慈溪市房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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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