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经面试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24时,非报名时间段内收到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查
我局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填报不全、格式不规范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对提交信息不全、内容不规范的,不予审核。应聘考生恶意发送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计划于5月25日在济南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采取8分钟PPT汇报,及回答问题。因时间因素,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注意查看我局官方网站面试公告。
四、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我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考生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情况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人事部门代表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报到。对于材料齐全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填写《国家气象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入编登记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材料不全的拟聘人员,不得办理报到手续并解除就业协议。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事宜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发布,应聘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
山东省气象局官网:http://sd.cma.gov.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
邮编:250031
联系电话:0531-81603554
监督电话:0531-81603572
山东省气象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