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在我区入伍的或东昌府区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21日11:00—5月24日12:00
报名网站: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21日11:00—5月24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21日11:00—5月24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2021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为教师、会计两类。
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分岗位进行。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岗位表(一)中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试讲和技能展示,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技能展示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会计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岗位表(二)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试讲、技能展示、业绩量化考核,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技能展示成绩占20%、业绩量化考核占1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具体业绩量化考核办法见附件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业绩量化考核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50%、业绩量化考核占1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岗位表(三)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具体单位,并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编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其他
本次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8418158 0635-841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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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2021年东昌府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