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农副业种养殖人员1名。(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待遇保障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住在中国国境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四)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五)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六)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台山市北坑工业区新宁大道286号台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3、咨询电话:0750-7498033,13929050252
(二)考察
1、通过试用考察等方式考察其基本素质及基本技能。
2、结果认定:根据台山站考察组成员反馈结果决定,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被考察人员是否合格。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前往医院进行常规检查。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四)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我站签订劳务合同并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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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