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全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街道社区15名,医疗卫生系统8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㈥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5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5月1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博乐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附件1);
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㈧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平台
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bl.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官方平台。
四、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㈠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现场报名地点:各考生依据所报考岗位去相应的报名点(卫生院报名点为市卫健委)。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缴费。
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办事处报名点:博乐市向阳路11号,电话:2312183;
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办事处报名点:博乐市团结北路463号(博乐大酒店对面),电话:2288350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报名点:博乐市南城南街巷2号(恒大汽车城旁),电话:2277974;
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办事处报名点:博乐市君悦巷27号(快乐家园B区院内),电话:7613308、;
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办事处报名点:博乐市沿河路6号,电话:2228688;
博乐市卫健委报名点:博乐市锦绣路4号楼A区328室,电话:2269556、6110111、2260042。
资格审查条件:
㈠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爱疆,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㈡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㈢学历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
㈣户籍落户时间截至2021年6月15日前;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携带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博乐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的,在考核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bl.gov.cn)”公布。
㈡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地点:以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㈠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交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成功后,进行现场缴费,报名及面试费用共计55元。
㈡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博乐市纪委监委、市党委组织部、市党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综合管理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bl.gov.cn)”公布。
㈢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博乐市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㈣考察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1年博乐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详见附件4)。考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博乐市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㈤公示
由博乐市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㈥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报到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博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六、监督及要求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博乐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909-2281063、0909-227141。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博乐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方案》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09-2281062、228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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