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河源市源城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执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源城区司法局二楼公律股。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3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已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单(108分以上)。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关于该生将于2021年8月前毕业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于国营企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资料的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3.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河源市源城区司法局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①公共基础知识;②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③专业知识(公证相关法律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二)加分审核
2018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1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考时须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现场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核,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笔试考试以行政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科目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考生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依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另行通知;
3.评委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当场评定面试分数,并现场告知面试结果。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考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招聘岗位最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违规违约责任: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4.报名初审、资格审查都是对考生的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5.本公告由河源市源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源市源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3263102(河源市源城区司法局)
投诉电话:0762-3338371(河源市源城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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