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1、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河源市预防保健中心)成立于1989年6月,为市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处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重要公共卫生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机构。
2、河源市妇幼保健院与原河源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2015年7月机构整合,整合后,市妇幼保健院职责任务调整为: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
3、河源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8年10月,为市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的无偿献血、血液采集、检验、分离、临床用血供应、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表。
(二)聘用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其他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中级以上职称和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学历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在处分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在职人员(含合同工)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商务小区内河源市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后清晰填写一份,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报名表有彩色打印相片的可交1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在相关单位社保凭证原件。报名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组织。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招聘岗位要求为研究生(或硕士)和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社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面试命题由市卫生健康局委托上级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考官从全市专家库抽取。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招聘岗位要求为研究生(或硕士)和副主任医师以上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由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直接面试岗位按实际面试成绩计算最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考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八、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0762-3341916(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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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源市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