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奋发进取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二)取得生态环境类中级工程师以上资格;
(三)8年以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
(四)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环境保护类或者化学工程类专业。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报考人员与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用工单位现有在编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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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环境工程岗位1名,环境管理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环境工程岗:从事企业环境安全监管、环境工程监管、环保类资金补助建设项目管理、绩效核算等。
环境管理岗:从事排污许可管理、总量核算、建设项目环境许可管理、环境规划等。
(三)岗位条件
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妥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zl.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1号楼536室。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21日—5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表(详见附件2);(2)身份证、学历证书、工程师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3)能证明8年以上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的相关材料。
4.报名时,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根据报名情况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予以公告。
(二)面试
1.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综合给出面试分数。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要求为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工程咨询岗位必备的身体条件。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
1.拟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工作和管理由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负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与聘用期一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否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考生应在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薪酬待遇:
税前用人成本约15万元/年(含各类保险、公积金和福利待遇)。
(七)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钟楼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890459
联系人:顾女士
监督电话:8889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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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