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党校教学及科研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功底,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需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其他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qyqwdx2@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注明“党校在职+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获奖证书;
5.2016年以来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询课题、对策研究成果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纳入龙泉驿区公开招聘诚信黑名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资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能力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缺额,可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政务公开-招考招录”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龙泉驿区委党校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4846499。
咨询电话:028-84852132(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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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