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第二批)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0日至2003年3月29日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参与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曾被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严重影响事业单位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5)不适合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5月18日,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下载本公告附件中《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如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tongtong_180050@163.com,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者联系电话需无误)或邮件告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应具备的实践技能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各项考试成绩应达到该项总分的60%。
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政审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政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办理手续和用工形式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会研究通过后,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录取人员签订合同,办理手续。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与监督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纪律监督、行政管理和技能选拔兼顾的原则成立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小组,负责面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组织工作。联系电话:0511—84414091(组织人事科),0511-88911163(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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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第二批)岗位表.doc
2.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doc
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