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选调)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教师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见《2021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中小学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均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到娄底幼儿师范学校人事科(行政楼二楼9213室)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部分特殊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最后报人社局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由学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限教师岗位)、职称资格证(限选调岗位)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到规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根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一份《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或《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1)学历学位证:
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等。
2021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在2021年7月31日前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由考生本人现场签订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凡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的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教师资格证: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的规定,因受疫情影响,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职称资格证:
报考岗位明确要求具有的相应职称资格证的,需提供职称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
(5)报考证明: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单位内设部门公章无效)方可报名。
(6)报考岗位另有要求的按标注要求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2021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公开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同一岗位公开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数。对特殊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要求: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在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官网通知的时间内现场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1.公开招聘岗位
(1)公开招聘岗位(除体育教师岗位外)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的,报市教育局同意后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如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形式。面试评委为7人,不设单位评委。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①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各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各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长为10分钟。
②档案管理员岗位、播音与主持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育教师岗位的考试分面试(篮球技能测试+试讲)和笔试两个环节,其中篮球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70%,试讲占30%。按先面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面试内容为篮球技能测试和试讲,实际参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置合格分数线,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篮球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②试讲。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长为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评委为7人(技能测试评委为3人),所需评委全部从市外聘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其它公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当中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2.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的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60分钟,试讲时长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参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置合格分数线,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评委为7人,不设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公开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公开选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的,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它公开招聘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岗位,公开招聘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体育教师岗位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1次,公开选调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1次。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抽定,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核、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作为综合考核对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依次递补1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考核不合格对象: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选调)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确定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3.拟聘(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亦不予以递补。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岗位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要求确定,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聘期内,未取得所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得参与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幼儿师范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点击下载>>>
2021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docx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