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高新区区属幼儿园保育员招聘简章
根据我区幼儿园实际运行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热爱幼教工作,有爱心有耐心,身体健康,能胜任保育工作;
3.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有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及有过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如东高新区区属幼儿园园聘人员标准核定,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项保险。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等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1日—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如东高新区党务科(原掘港镇人民政府二楼)。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13-88158016。
(二)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测试内容为幼儿园保育员工作基本常识,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加分项: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加5分,有教师资格证加3分,有育婴证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3分,全日制大专学历加2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能力等基本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幼儿园健康体检要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有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4162598。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