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我院控制总量有关文件及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19〕14号)以及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优秀人才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3年6月28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学历和学位的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见附件1)及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QS排名前200(名单以官网公布的为准)高校毕业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人才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人才引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等。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人才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人才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复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8日11:00--7月2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jsxy.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人才引进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8日11:00--7月2日12:00
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人才引进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高校毕业生参加报名的,其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考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招考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共同认定。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635-8503056。
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名单于2021年7月3日9:00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9:00--2021年7月1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1聊城市技师学院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报考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审查。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导致未通过人才引进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上传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7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按人才引进岗位要求,向人才引进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人才引进岗位要求,向人才引进单位上传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有:
(1)《2021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人才引进岗位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
(5)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0)有三年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1)有普通高中教师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任职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12)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以及因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而放宽年龄参加应聘的需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13)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选名单于2021年7月31日9:00在网址http://www.lcsjsxy.cn/公布。
四、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在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教师岗位、网络建设与运维管理岗位、网络安全管理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教材及内容由学校根据岗位确定。在试讲结束后,面试人员要回答考官2-3个问题,回答问题的成绩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答辩成绩分别占70分、3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管理岗位1、管理岗位2、管理岗位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需在面试结束后加试公文写作,面试成绩和公文写作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网址打印《面试通知单》,不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管理岗位1、管理岗位2、管理岗位3按公文写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其他岗位按面试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的试讲和答辩成绩完全相同的,通过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应聘的情形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过程中发现本人档案中关键信息多处涂改的,考察不予通过。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填写《2021年聊城市技师学院引进优秀人才考察信息表》,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人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聘期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调、考出本单位。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聊城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3056
监督电话:0635-85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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