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人数、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新郑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已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5.本(专)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1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落实,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公告
新郑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新郑市有线电视台、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低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报名点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考生报名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并自觉遵守报名现场相关要求,有序报名。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1-6320612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5日。
报名地点:新郑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C2区(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北角)。
(2)报名要求
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一份。考生需自行下载《新郑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新郑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填写完整后打印。其中,附件2和附件3需手写签名。
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就业协议、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待进入政审环节后,如还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限新郑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中本人所在页复印件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3: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拟招聘人数逐个递减直至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则不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3.加分条件及认定
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须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4.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5)报考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除外)。
(6)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到新郑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C2区(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北角)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考生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三)笔试、面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进行公示。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布。考生本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天,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等。
考生的面试成绩在本面试室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如某个岗位因报名人员过多,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则面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加权采用二次平均法。面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布。
如某个岗位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无法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出现考生放弃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监督电话:0371—62695857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郑州人才计划”规定的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