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正高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报名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原为萍乡市内在编人员且离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1年1月11日以后离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4.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
1.总共14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8名,硕士研究生111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6名。
2.具体引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3.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引才单位商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4.各岗位服务年限最少不低于五年,具体服务年限以各引才单位岗位条件为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详见《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一览表》(附件3)。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含职级职务证明材料)。网络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应聘岗位名称(例如:张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应聘软件开发岗)。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所报单位。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者,在考核前由市人社局在考核地点对报名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能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各项考核占总成绩比例相加等于100%。各引才单位考核安排详见《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一览表》(附件3)。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可执行行业体检标准,如学校体检标准可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pingxiang.gov.cn)、萍乡人才网(https://www.pxrczpw.com)以及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解决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可按《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2.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考者参加考核时须提供健康码,疫情防控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萍乡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799-6834755。报考者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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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一览表.xlsx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