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乐清市体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事业编制游泳教练员公告
为保证乐清市业余体校运动训练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结合我校训练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乐清市体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2.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1日--9月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建设西路59号),联系电话:0577—62521918,联系人:刘芳。
(3)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第二轮考试分别占考试的30%、70%。
1.第一轮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第一轮考试为专业笔试,内容为招考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第二轮考试
进行相应专业实践能力训练课试讲,时间为60分钟(当天指定内容,提前1小时备课)。
训练课试讲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第二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乐清人才官方网。
(三)资格复审确认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训练课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训练课试讲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需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审核合格的,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入围名单公布之日起,不再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市体育事业发展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乐清的,要主动将档案调至到乐清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名单在乐清市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严肃纪律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市体育事业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62521918、0577-62529011。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