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5名,主要从事治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温州市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市区,男性要求50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环保、市政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给排水专业及硕士以上学历优先);
3、具有环保、市政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招聘办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并经面试后择优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ohqhbj@163.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2日前。
3、应聘人员根据温州市瓯海区环保局通知,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瓯海行政中心2号楼902会议室进行资料审核、面谈。
联系电话:0577-88528210。
四、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瓯海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2日
附件: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