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越城区稽山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具有群众工作能力,热爱社会服务工作;
(二)大专以上学历;
(三)绍兴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岗位所需的其它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社局一楼大厅(马臻路45号)。报名资料: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应聘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县级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按相关规定取消招考计划或核减招录人数。
(二)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应聘人员较多时,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考试。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名人数较少时,直接组织面试,不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方式和时间于9月4日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ychrss.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编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等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因故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
2、咨询电话:稽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88617592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