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类别及数量
1、专业岗位20名。
专业岗位A3名:本科限海洋工程类、海洋科学类、水产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研究生限海洋科学一级学科、水产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专业岗位B3名:本科限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生物科学类、药学类;研究生限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
专业岗位C3名:本科限交通运输类、机械类;研究生限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机械专业学位、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专业岗位D5名:本科限地质类、矿业类、材料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研究生限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矿业工程一级学科、冶金工程一级学科、安全生产与工程一级学科。
专业岗位E6名:本科限建筑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自动化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研究生限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建筑学一级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
2、综合管理岗位10名,不限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202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大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
(四)年满18周岁(200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周岁。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连续时间满一学年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连续时间满一学年,任职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六)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因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需经考录机关同意后延期提供)。
(七)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0)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2)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瞒报或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
网上报名请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考试后续相关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发布。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5日12: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12:00-7月9日16: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9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7月7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1年7月5日12:00-7月9日16: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4、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符合减免条件考生,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结束后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考选计划。专业岗位A、B、C、D、E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均调整到综合管理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类别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内容和时间
笔试内容。所有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录资格。笔试结束后,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笔试准考证;
③《2021年招远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④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⑤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
⑥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两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服务基层人员”需提供参加相应项目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合格相关材料、服务期满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以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
⑦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⑧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归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未取得认证的需提供能够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能力及岗位匹配度。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参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的有关规定(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规定,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应安排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招远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编制关系放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分配工作,由招远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入职后分配至镇街党建融合发展区或市管企业锻炼两年,两年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确定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手续办结前,因弃权、取消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类别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8213551
监督电话:0535-8213939
通讯地址: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27号,邮编:2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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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