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96名(详见《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现公告如下: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4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的聘用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招聘职位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单位+报名岗位+姓名+电话”。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等事宜。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4日之前取得)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7月4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就业(聘用)登记备案、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均截止2021年7月4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并作出在考察前可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以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专业基本能力素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方案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公示7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21年7月4日9:00—7月7日16:00,以电子邮件投递时间为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官微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见《招聘职位表》
监督电话:0532-82179577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职位表sd.xlsx
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区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sd.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