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见《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于都县在编教师;
8.近五年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学历、专业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7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注:7月2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1)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持有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技师(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持有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高级(三级)等级证书;或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举办的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勿滥,择优录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anzhou.gov.cn/)、于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du.gov.cn)、于都教育科技体育局官网(http://www.ydjkt.net)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
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于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于都职业中专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于都县贡江镇大昌路与新323国道交汇处)。
4.报名须持资料:
(1)《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2021年6月30日以后),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高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县教科体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5)于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国有企业正式人员等各类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报名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实操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2.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经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但会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在实操结束后,根据所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最低入闱分数划定成绩合格线。凡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事项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实操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实操及面试考官执行回避制度,按规定程序抽取异地考官进行。
1.实操
(1)实操时间和地点:详见《实操准考证》
(2)实操内容:实操主要考查应试者所报考专业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操时间视专业而定,最长不超过4小时,满分为100分。
(3)实操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实操成绩分学科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根据情况适当降低入闱比例或不设入闱比例,不设入闱比例的岗位,考生实操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入闱面试。
(4)实操成绩、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在划定的内容范围内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现场模拟教学场景进行实践教学。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学等能力,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招聘人数),则按实操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尾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体检结束后,赣州市2021年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于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调离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市2021年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7—6335459(于都县人社局)
监督投诉电话:0797—6335295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点击下载>>>
2021年赣州市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21年赣州市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于都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