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岗位调剂
二、招聘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为员额备案制,具有工作经验的实用型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一年。
(二)具有工作经验的实用型人员试用期期间按照最高学历/职称的最低档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专本科学历人员按照大学生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8人,详见《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2021年度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学历条件:
应届生和择业期内毕业生岗位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实用型人才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见附件。
(五)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一)直接面试
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直接面试。
(二)笔试+面试
具备报考相应岗位要求但不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附件1: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2020年度人才需求信息表)。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简章于2021年6月29日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官网(https://www.cfzfy.com)、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负责,采取考生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个人简历一份、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3),本人现场签名。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领取或者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网站(https://www.cfzfy.com)下载,填写后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4.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三楼办公室。
(三)考试
1、直接面试人员
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人员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相关科目基础知识。2021年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与报名表同一底版小二寸彩照一张领取准考证,下午5点前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当天18:00点前,全部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①面试方式
同一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员达到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出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②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计算总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录取。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另行组织笔试,按成绩高低排名录取。考试成绩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公示栏及医院官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和监察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监督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满后,按《赤峰市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员额备案制管理。
1.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兑现工资。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受理报名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办公室0476-8221051
监督举报电话:赤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0476-8221051
市卫健委0476-589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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