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乌海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65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除符合《2021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满18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3年7月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后出生)。
8.拟引进人员报到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7月7日17:00。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专业类别,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专业类别进行,采取测评、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或多种方式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同一专业参加考核人数少于岗位需求数的,报请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空余岗位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考核时间、地点将在乌海党建网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核成绩+赋分,QS世界排名前1000的境外高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
赋分规则:1.考生各学习阶段均为全日制学历的(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院校、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加8分;博士研究生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再加4分、“211”院校再加3分、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再加2分;硕士研究生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再加3分、“211”院校再加2分。
2.考生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但本科阶段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院校、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加8分;硕士阶段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再加3分、“211”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再加2分。
3.考生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本科阶段为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院校、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加8分。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各专业类别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中共党员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将在乌海党建网上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引进手续。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均在乌海党建网(http://wuhaidj.gov.cn/)发布,不再单独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399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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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